新(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新(扩)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甲方新(扩)建“科研楼”、“宿舍楼”、“办公楼”土建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周转材料、施工机械、外架等。
1. 本合同不包含基础土方的开挖和回填、混凝土(车泵和地泵)、主材及设备采购的材料运输。
2. 除以上注明没有包含的项目外,其他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以内。
四、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和不包主材的形式。即:(包附材和周转材料、人工费,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文明施工、包职业病预防、包环保)。
五、计量及结算方式
工程量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结算工程量,采用商定的固定单价,本合同商定的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原因和现场签原因所发生超出本合同单价的,结算时按实结算。
六、合同总价
暂定人民币(大写) (¥ 元)(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七、付款方式
1. 完成每个单体工程基础支付该单体工程基础比例价款的 %;
2. 主体、装修和其他工程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总量支付所占工程比例价款的 %;
3. 其他工程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清;
4. 为提高施工班组的积极性,本工程项目设立工程施工奖金人民币(大写) (¥ 元)。如达到了甲方在该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无事故目标,主体封顶后支付该项奖金的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该奖金的 %;
5. 本程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的 天内支付保修金总额的 %,保修期满二年后的 天内支付保修金总额的 %。
八、合同单价
本合同的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九、施工质量及施工技术要求
1.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需符合设计要求,即按图纸或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
2. 施工要求:按使用材料性能和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基底层必须清理干净和符合材料使用性能要求才可以施工。每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班组进行书面技术安全和环保健康交底,并将技术安全和环保健康交底报总包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不进行技术安全和环保健康交底前严禁施工。
3. 验收: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基底层,必须经验收好后才可进行本合同的分项工程施工,不经双方验收严禁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分包单位通过自检合格以后,由分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本工程总包项目部申请验收;总包项目部收到分包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十、工期要求
按甲方通知进场总工期 天,确保甲方总工期;在保证工艺工序和质量的前提下,无条件服从甲方总进度计划。如超出甲方规定的工期,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有权利处罚乙方逾期分项工程总价款的 %;并在被处罚分项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确保工程清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
2.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乙方自派专人对进场材料按防水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使用。
3. 甲方有偿提供施工的生活用水、电和食宿条件(乙方人员自费就餐)。如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食堂就餐,必须按甲方食堂管理的有关方式按时缴纳伙食费。
4. 乙方所有防水材料的包装、桶必须按要求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乱扔,对环保有害的各种材料施工后必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
5.
十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施工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出入工作卡,提供临时住宿条件及施工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的三天内向乙方报告,设计交底;
(2)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如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进度滞后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泥及水电;
(3)及时办理因设计变更产生的现场签证。免费配合防水施工过程所需脚手架的搭设;
(4)确保防水施工部位的基底层清理,基底层必须符合防水施工要求后才可进行防水施工;
(5)甲方委派作为常驻工地代表,所有工程指令及签证有此人签字为有效文件;
(6)作好乙方已验收的各分项防水层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已验收的各分项防水层因甲方的成品保护不当而受破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1)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承包协议的所有条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利益,并加强对自身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坚持安全生产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
(3)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机械使用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则和纪律,若违反,视情节而进行处罚或交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4)正确使用各种合格的劳保用品,注意施工安全,由于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不得乱拿甲方的材料占为私有,不得浪费材料,若发现以上所述情况则按其价值的 倍进行处罚;
(6)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所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文明施工问题等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完成所承包分项的材料、设备完整堆放及清理收尾工作,并负责清理验收前的一次性清理清洗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净。未按此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时,甲方有权另外调配人员完成,发生该费用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
(8)负责承担所有乙方进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意外工伤保险费用,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进场施工不办理意外保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三、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质量及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按受甲方的处理调整,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亦有权终止其合同,其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十四、其他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以下范围不属于保修人职责:因结构沉降造成的原因不在保修范围内;人为造成的破损返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并付清款后自行失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