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 小区项目(二标段)模板安装、室内外脚手架搭拆项目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小区 地块二标工程。
建设地点: 市区 。
建筑面积:单栋六层住宅楼、面积 ㎡,总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第二条 乙方进场人数(附花名册)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施工合同,按本工程承担的内容,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并按 市流动人员管理办法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婚育证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做到“三证齐全”,相关特殊工种如:架子工、木工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架子工操作证、木工证等),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
第三条 工期进度要求
3.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2 总(日历)工期: 个月。
3.3 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分流水、分阶段性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 承包方式与范围
4.1 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4.2 承包范围:该工程所涉及到木工班组的施工范围:内容含设计图纸的施工内容,设计变更,内、外脚手架搭拆。
4.3 乙方承包内容:
(1)模板安装:该工程的所有模板安装及拆除;内、外脚手架的搭拆:外脚手架所须的工字钢的安装、焊接、维护,构造柱、过梁、(门、窗边)柱、窗台、压顶、雨棚、装饰柱及线条装饰柱模板安装及拆除、爆模砼打凿;
(2)安全文明施工:“三宝、四口、五邻边”防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围栏及临舍屋面)搭拆;
(3)材料上下车:进出场材料(如钢模、钢管、木方、层板、大小扣件等)卸车及出场材料装车,层板刷脱模剂、钢模刷隔离剂,施工过程中现场材料收集、堆码;
(4)辅材及工具:木工所用的钉子、铁丝和手边工具;
(5)管理及带班:乙方在主体结构期间,必须派一至二名合格的管理人员配合甲方施工放线及协调工作。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模板安装及拆除人民币 元/m2;
5.2 安全文明施工人民币 元/m2;
5.3 进出场材料上下车人民币 元/m2;
5.4 辅材及手边工具人民币 元/m2;
5.5 管理及带班人民币 元/m2;
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人民币 元/㎡。
单项人工费造价合计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工程要求
6.1 质量要求:按ISO9002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于自己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认证签验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纠正,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不服从管理造成质量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对施工使用的重要材料,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协助甲方共同验收,当涉嫌劣质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通报和质疑,得以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 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合理地配量和使用各种资源,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等各种能源。
(2)各种工程耗材必须控制在甲方给出的指标范围内,甲方对乙方承包工程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3 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同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包工负责人也应对所属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包工负责人要作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各种保险费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承担。
6.4 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管理,搞好各施工单位间的配合与协作,并要求和约束好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和爱护财产等方面的教育。若发现不听从管理人员安排的罚款人民币 元/次。
(2)乙方必须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施工、执行《 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办法》、《 建工总公司安全文明工地管理规定》、《 省政府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执行计划生育,加强治安守法教育,乙方按《 建工集团治安管理试行办法》、《 建工集团民工治安管理责任书》规定执行。
(4)提高安全消除意识,若违反消除条例和法规,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5)在工地现场不得打架、斗殴,若发现一次罚款1万元。
(6)乙方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安排,不得进行遥控指挥。
(7)乙方必须派1~ 2名以上管理人员每天在工地上班,不得迟到、缺席,有事需向项目经理或主管工长请假,电话24小时开机可打通,每打一次不通罚款人民币 元。
(8)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 元以上罚款。
(9)放线、抄标高每次必须派一名合格的管理人员参加,若不参加每次扣罚人民币 元。
(10)砼浇筑必须派人员全程值班,若发现未有人,每次扣罚人民币 元。
(11)大小扣件自行保管,大扣件损耗控制在1.5%以内,小扣件 耗控制在5%以内,超出此范围按大扣件人民币 元每个、小扣件人民币 元每个进行赔偿;乙方派一名代表(专人)随甲方材料员到租赁站共同对租用材料进行清点,钢管、钢模、角模、大小扣件、顶托、蝴蝶卡等租赁物质出站后由乙方保管,归还租赁材料时乙方派专人随同甲方归还,存在的差额(甲方需赔偿租赁站的租金金额外)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带班及主要管理人员从进驻现场开始,必须执行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当天上班人数、具体工作安排、施工巡查、完成情况,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增减变更工程量、零时用工,工程质量、整改措施等事项)直到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有遗漏情况发生,甲方将此资料作为双方增减变更工程量、零时用工等扣减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结算公式
7.1 基价结算方式
原则上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款以双方约定结算乙方的工费价款。
(1)每月25日前完成到规定的部位开具任务书,金额可累计,工程款在下月15日前付清。每一排(四栋)四层结构施工完,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20%给乙方;主体结构断水后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15%给乙方;每排(四栋)四层砌体施工完,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每排(四栋)砌体施工完,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构造柱、门窗过梁、室外线条、设备柱、女儿墙压顶等混凝土浇灌完,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5%给乙方;主体验收合格后20天内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该排(四栋)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剩余10%在竣工后一年内付清。若乙方进度款采用现金方式拨付时,甲方代扣1%的税金。
(2)竣工验收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尾款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3)该工程在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缴纳工程质保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范围内主体砼浇筑完毕退人民币 万元,竣工验收后退人民币 万元。
7.2 本工程达到各项技术、质量要求,办理相关竣工移交,待业主与甲方竣工结算审计并支付完尾款后,甲方在一月内结算乙方工程尾款及维修保证金一次性付清。
7.3 各项承包奖的兑现方式
竣工验收后,达到各项工程要求,业主与甲方竣工结算审计支付完毕后扣除工程维修保证金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处理
8.1 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未达到本合同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不履行或擅自变更及单方解除本合同。
8.2 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工期要求施工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金。
(3)乙方必须确保自己劳务队伍的工资及生活费的发放,杜绝使用童工。若乙方的劳务队伍在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3个月内,劳务队伍人员出现劳务纠纷问题,劳动监管部门每出面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8.3 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人民币 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劳务队伍。
9.2 参建在本工程中的群体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乙方可购买其他险种进行补充,若发生意外事故,过程处理由乙方同保险公司及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处理,甲方义务配合。所涉及费用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外的由乙方承担。
9.3 本合同一式4份,甲执3份,乙方执1份,若合用中内容有变更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补签合同协议,双方所执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附件为《招标说明》,《投标承诺》。
9.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完后自动失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工程管理部(签章):
项目部(签章):
现场代表(签章):
公司审计部(签章):